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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德市统计局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5-02-25 16:12 来源:宁德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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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宁德市统计局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贯彻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料、房屋、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领导,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统计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统计局

财政拨款

18

17

宁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财政拨款

10

10

宁德市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财政拨款

7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的主要任务是: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服务“六新大宁德”建设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二)扎实开展人口小普查。

(三)积极服务“六新大宁德”建设。

(四)持续规范统计基础建设。

(五)加快建设法治统计。

(六)不断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大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宁德市统计局收入预算为431.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7.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7.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14万元,公用支出33.54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87.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83.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统计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化建设支出。

(四)专项普查活动3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支出。

(五)统计抽样调查8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支出。

(六)事业运行25.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公用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公务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14.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2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50万元,其中:5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宁德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宁德市统计局

                                 2015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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