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防范和遏制农村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根据《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重新修订了农村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现将农村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内容下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乡镇、村进行督促指导,届时市局将抽取各县(市、区)2-3个乡镇集中开展互检互评。
附件:2019年农村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宁德市统计局
2019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农村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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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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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标准 |
考评依据 |
得分 |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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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街道)设立统计站(中心) |
2 |
设立统计站(中心)1分。没有扣1分。 |
设立统计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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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1分。没有扣1分。 |
办公场所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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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稳定的统计队伍 |
10 |
⑴乡镇(街道)配备首席统计员并从事统计工作(2分)。没有配备扣2分,有配备但没有从事统计工作扣1分。 |
查看与人社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或乡(镇)政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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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乡镇(街道)应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乡镇编制)(4分):户籍人口数在2.5万人(以2018年乡镇卡数据为准,下同)以下的乡镇,应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人,兼职统计人员1人;户籍人口数在2.5万人以上的乡镇,应配备专职统计人员1人,兼职统计人员2人,每少1人扣2分。 |
查看乡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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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人员稳定性(3分)。乡镇首席统计员和助理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3年及以上得3分,2年以上不足3年得2分,1年以上不足2年的1分,不足1年得0.5分。 |
平时收集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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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每个村居(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统计人员(1分),少一人扣0.2分。 |
人员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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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必要的统计工作经费 |
2 |
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没有扣2分。 |
查看乡镇财政预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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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事管理规范 |
1 |
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变更时,应事先征得县级统计局同意。没有扣1分。 |
征求意见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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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级统计人员有岗位补贴 |
2 |
⑴落实村级统计人员岗位补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发放到位。没有各扣1分。 |
财政预算报告、签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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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
6 |
⑴县级每年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及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 |
培训文件、签到表、培训材料、照片、跟班学习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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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乡镇每年对村级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及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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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新招聘统计人员需经参加培训或跟班学习后上岗。没有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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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管理制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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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工作考核制度 |
4 |
⑴县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开展业务考评,没有扣1分;县级公布各乡镇统计基础和业务考评结果,没有扣1分。 |
考评办法及考评结果通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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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按照县局改种要求乡镇没有开展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自评,扣0.5分;乡镇制定村级统计工作考评办法,没有扣0.5分;没有开展考评活动,扣0.5分;乡镇没有公布各村考评结果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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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工作计划 |
2 |
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没有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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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按月安排工作任务,没有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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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工作流程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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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报表布置 |
2 |
建立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单,没有扣2分。 |
看签领、签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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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采集 |
6 |
⑴按制度要求由村级起报报表,没有村级原始报表扣2分;村表不完整扣1分。 |
查看村级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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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村级每个季节每种报表数据的采集要选择10户以上的调查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未开展此项工作扣4分,有开展入户调查但不满10户扣2分。 |
入户调查记录及入户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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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表上报 |
20 |
⑴报表规范,有报告期、填报时间、填报人签名、乡镇或村居盖章、统计负责人签名,缺一项扣0.2分。 |
查看村级统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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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发现技术性或逻辑性差错每笔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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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统计报表未由法定调查对象填报,擅自代填、代改统计报表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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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数据审核评估 |
8 |
⑴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把关。没有编报说明扣4分;编报说明每缺一份扣0.5分。 |
编报说明、入户记录和汇总分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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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本乡镇主要种养品种生产情况有运用村统计员调查访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分析评估村级报表数据情况得4分,没有开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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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计数据反馈 |
2 |
⑴按要求做到乡村两级数据衔接(要保留原始报表),没有进行衔接扣1分。 |
数据衔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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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将村级定案衔接数据反馈到村,没有反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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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计信息化建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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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网络互联 |
2 |
⑴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未配备专用计算机,且做到每5年进行更新,得2分。没有更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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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处理信息化 |
3 |
(2)村基本情况表全部实现网络直报3分。仅部分的1分。 |
平台IP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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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计法制建设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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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
3 |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 未利用统计开放日、“12.8”等重要活动日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本项不得分。 |
宣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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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执法检查 |
3 |
⑴未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扣1分。 |
自查报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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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未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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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辖区内发生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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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统计资料管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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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
8 |
⑴乡镇汇总综合资料和原始记录完整得4分,每缺1种表0.2分,扣完为止。 |
查看送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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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乡镇建立2010年以来电子台帐或手工台帐完整得2分,每少1年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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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各村建立2010年以来电子台帐或手工台帐完整得2分。每少1年扣0.2分,2分扣完为止;每缺1个村扣0.2分,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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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料存档规范 |
4 |
⑴未配备档案柜扣0.5分。 |
查看送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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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档案编号、目录、装订不规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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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汇总性资料和村级原始报表不少于10年,每少1年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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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统计人员交接未办理统计资料移交手续,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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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迎检资料 |
2 |
当年备检佐证资料整理完整,建立目录归档,视所缺资料逐项扣分。 |
查看送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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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计服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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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 |
6 |
⑴以规范格式编印统计分析报告并上报县级统计局,全年3篇以上得3分;不足3篇每篇0.5分。 ⑵全年上报县级统计局或在报刊、网站发布统计信息8条以上得3分,不足8条每条得0.2分。 |
印发的材料及上报、采用、发布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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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统计咨询 |
2 |
未开展咨询活动,本项不得分 |
查看咨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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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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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农村处。
宁德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