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巩固现有统计数据夯实成果的基础上,从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上求创新求突破,释放统计改革动力,激发统计创新活力,挖掘统计发展潜力,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形势。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工作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以及《高质量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综合性指标与协调性指标关联体系》两个附件。
(一)总体要求
强调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统计数据高质量、统计监督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统计机制高质量和统计队伍高质量五个目标,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形势。
(二)工作措施
立足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增强统计服务能力、建立协同联动的大统计格局、打造高素质的统计队伍五个方面提出共十四条工作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健全主要指标数据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比对验证,科学评估主要指标的数据质量。加强与部门联动,及时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推动达标企业和项目入库工作,并督促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相关基础资料。同时,要严格落实防惩责任制,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监测评价“十四五”发展规划、高质量发展综合质效等经济社会运行成果;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
三是增强统计服务能力。统计部门要强化对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预判能力,做好事前预警预判、事中审核监管、事后跟踪服务,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研究报告供决策参考。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综合质效评价、“四大”经济等重点领域研究和核算,加强监测预警。同时要加强统计方式方法的创新,推动大数据应用,提高统计服务能力。
四是建立协同联动的大统计格局。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高质量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高质量统计工作任务,协调和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五是打造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对内,各地要重视乡镇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工作保障,确保乡镇统计队伍稳定。统计部门要落实“定期培训、常态指导”工作法,建立基层统计人员长效培训机制,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乡镇分管领导及统计员、“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一次大培训。建立基层统计员激励机制。培育、创建和维护高质量统计数据品牌,对市级优秀企业统计员和基层统计员每年开展一次表扬、物质奖励。对外,要积极寻求外部技术支持。加强与人大、厦大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争取更多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