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101130-0000-2015-00061 文号 宁统〔2015〕121号
发布机构 宁德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5-12-25
标题 宁德市统计局关于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101130-0000-2015-00061
文号 宁统〔2015〕121号
发布机构 宁德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5-12-25
标题 宁德市统计局关于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有效性 有效

宁德市统计局关于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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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统〔2015〕121号

 

 

宁德市统计局

关于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根据宁德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曦

成  员:吴田荣  黄玉  缪凌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协调推进我局软件正版化日常工作,吴田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宁德市统计局

  201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局办公软件使用管理,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台式机)。所指的办公软件是为完成工作,在办公用计算机上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工作必备的软件。

2.局办公室为机关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科室,所有计算机及安装软件须建明细台帐;各科室更新、购置软件应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勤俭节约、科学合理进行软件配置,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务年度预算。

3.各科室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在采购硬件验收时一并对应验收所采购的软件和授权书,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各科室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5.各科室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局办公室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室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7.局办公室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各科室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督促使用正版软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8.各科室应当结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证软件序列号对应安装在计算机上,软件序列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卸载正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9.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宁德市统计局             2015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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