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3-02-15 16:36 来源:宁德市统计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巡察四组自2023年2月15日起,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为期4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电话:15159370639,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邮政信箱:宁德市A036号邮箱。联系信箱设市统计信息大楼一楼大厅。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2789901,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