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宁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20-04-08 16:00 来源:宁德市统计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宁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统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65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0.81个,增长28.5%;产业活动单位4.46个,增加0.92个,增长26.1%;个体经营户16.53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0.95个,占25.9%;制造业0.73个,占20.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0.67万个,占18.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85个,占47.5%;建筑业1.89万个,占11.4%;住宿和餐饮业1.77个,占10.7%(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73个,比2013年末增加0.98个,增长56.1%。其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 8%,私营企业占88.9%(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7.2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4.56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4.47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2.78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8.4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66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4.17万人,占35.9%;建筑业8.95万人,占13.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7.32万人,占10.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27人,占44.9%;制造业5.13人,占13.3%;住宿和餐饮业5.06人,占13.2%(详见表2-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19.9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8.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2.0%。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181.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9.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0.9%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617.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0.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9.5%(详见表2-5)。 

 

  四、分地区情况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蕉城区0.89万个,占24.5%;福安市0.76万个,占20.8%,福鼎市0.64万个,占17.6%。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蕉城区1.09万个,占24.5%;福安市0.89万个,占19.8%,福鼎市0.76万个,占17.1%。(详见表2-6)。 

  

  

  2018年末,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蕉城区19.00万人,占28.3%;福安市13.80万人,占20.5%;福鼎市13.49万人,占20.1%(详见表2-7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