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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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统〔2015〕54号

 

 

宁德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2015〕9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作出安排。现将《2015年宁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统计局

201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宁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宁德市统计局将继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提高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六新大宁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现就2015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作如下安排: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通过统计门户网站按期发布《宁德统计月报》、《宁德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发布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和统计政务信息。

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工作。通过“在线访谈”、“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公众解读统计数据,并宣传统计工作。

常规化发布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继续向社会公开局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人事任免等信息,使信息发布常规化。

做好规划计划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局年度统计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工作。

    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统计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的公开。

加强统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结合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塑造良好的统计执法形象,加强统计执法信息公开。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局长信箱栏目为重点,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切实做好与公众互动和在线征集意见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要坚持依法、严谨、规范地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优化答复机制,设立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处理流程,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对多次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要酌情考虑整理归入主动公开的范围。要妥善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各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来看待。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稳定、充实人员配置,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基础保障。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结合实践,对本局相关规定作补充调整,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要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基础性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抄送:市政府办。

    宁德市统计局             2015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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