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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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宁德市统计局编制了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在宁德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ningd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宁德市统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宁德市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593-2822523,传真电话:0593-2716131,电子邮箱:ndstjjsgk@163.com,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宁德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52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更新各类统计信息,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宁德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优质、准确、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谁主管、谁公开,谁落实、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局重新修订《宁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分工、审查程序、发布要求及时限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主动公开统计政务信息。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法律法规、人事任免等信息,重点突出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在宁德市统计局网站设立年度数据、月度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栏目,及时发布各类统计数据。二是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全市财政工作的统一要求,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有关信息,我局在宁德市统计局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公开发布 2020年宁德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和 2019年度宁德市统计局部门决算等内容。三是加强统计执法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开设“统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专栏。2020年,在网站专栏中公示违法企业2家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1家。同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示随机抽取53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2020年,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收到网友网络申请29条,均在规定时限内按时作出答复。

(四)丰富信息公开发布形式。在编制印发《宁德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传统统计产品的同时,通过宁德市统计局网站、宁德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动态、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内容;刊登喜迎宁德撤地设市20周年系列分析,以统计数据解读的方式宣传宁德撤地设市2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围绕四经普数据、七人普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开展在线访谈和文字访谈,多手段、全方位宣传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2019年起)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3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3630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宁德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信息发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全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德市统计局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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